1. 目標
1.1 為熱心推廣和發展繩索技術人士提供發展途徑;
1.2 讓學員在不同環境下運用各類器材作上升及下降;
1.3 讓學員可在安全環境下推廣基本繩索技術;
1.4 讓學員為晉升為香港繩索總會二級繩索技術教練作準備。
2. 參加資格
2.1 年滿18歲或以上;
2.2 已取得香港繩索總會高級繩索技術員資歷;
2.3 已註冊為香港繩索總會繩索技術助教;
2.4 最少在兩個初級繩索技術員課程中擔任助教。
3. 室內理論內容
3.1 認識香港繩索總會架構;
3.2 香港繩索總會各級訓練課程簡介;
3.3 教練守則;
3.4 初級繩索技術員課程場地選擇;
3.5 教學法;
3.6 認識器材檢查及保養;
3.7 認識簡單滑輪系統;
3.8 認識繩結;
3.9 穩固點設置;
3.10 風險評估;
3.11 意外事件處理;
3.12 課程籌辦程序。
4. 戶外實習內容
4.1 場地設置(安全區、保護區和操作區);
4.2 練習穩固點設置;
4.3 配合滑輪系統作半空拯救;
4.4 在不同環境下運用各類器材作上升及下降;
4.5 模擬教學。
5. 培訓課程安排
5.1 由香港繩索總會委任合資格人員負責培訓;
5.2 必須在開班前 7 個工作天通知香港繩索總會安排評審員;
5.3 人手比例及課時請參閱「各級課程教練與學員比例及課時指引」;
5.4 開辦活動及申請證書請參閱「開辦活動及課程行政程序」;
5.5 香港繩索總會建議舉辦活動之教練或機構替學員購買保險。
6. 評審安排
6.1 由香港繩索總會委任合資格人員負責評審;
6.2 第一部份筆試;
6.3 第二部份技術試;
6.4 第三部份教學試;
6.5 第四部份實習(開辦兩個初級繩索技術訓練課程)。
7. 一級繩索技術教練職能
7.1 開辦繩索技術體驗活動;
7.2 開辦初級繩索技術員課程;
7.3 可在高級繩索技術員課程中擔任助教;
7.4 可推薦高級繩索技術員註冊成為繩索技術助教。